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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河镇梅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某某,安排他人签订虚假乡村振兴项目施工合同,违规套取集体资金7万余元用于村务开支,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纪委监委查处一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从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蕲春县纪委监委把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护航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立足再监督的职责定位,统筹“室组地”力量,建立“一名委领导包保、一个监督检查室牵头、一个协作区统筹、一个专班跟进监督”“四个一”督导机制。紧扣“查、改、治、评”四个关键环节,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通过深入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整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协调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督促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为乡村振兴发展保驾护航。
在该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该县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专班统筹、条块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围绕“帮扶措施落实、项目管理、资金发放、政务服务”等四个方面整治内容,采取公开征集“收”、全面排查“找”、信息互通“筛”等方式,全面查纠乡村振兴领域问题。针对收集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我们把专项整治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下基层实践活动等工作相结合,下沉监督‘探头’,通过进村社、访农户、看项目等形式,在一线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不断放大专项整治成效。”该县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王祥介绍,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全县15个乡镇办和69个信访重点村,围绕惠民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监管、基层干部作风等方面开展“蹲点式”“调研式”监督,面对面了解民生诉求,严查“蝇贪”“蚁腐”,找准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助力专项整治取得更大成效。
为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周提示、月调度、季分析”工作制度,及时了解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采取监督检查、暗访抽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处理问责、完善制度等重点内容进行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对发现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整治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手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落实各项任务。
截至目前,该县乡村振兴领域腐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监督17轮次,发现问题113个,督促整改92个,查处案件8起,追责问责11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及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理念,用好‘常态督、从严查、促进建、追踪效’四个抓手,形成监督、整改、治理、评估的工作闭环,切实提升专项整治实际成效,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徐鸿钧、赵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