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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4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据2018年3月披露的公告显示,小商品城及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现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35.8%的股份)因信用证纠纷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起诉至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中行义乌分行于2018年5月将涉案信用证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权利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信达资产于2021年6月就该信用证纠纷一事再次向金华中院提起民事诉讼。
于近日,小商品城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商城贸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信达资产信用证垫款95,218,381.13元及利息、复利;被告商城贸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信达资产律师费150,000元;驳回原告信达资产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目前,判决书尚未生效,本次判决尚未进入执行程序,且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不排除诉讼各方提起上诉的可能,因此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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