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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综合报道 记者赵友平】香港商报网、星岛网等港媒9日消息称,香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区旗及区徽条例》修订草案,建议将《区旗及区徽条例》与经修订的《国旗及国徽条例》及《国歌条例》保持一致。该草案提出多项修订建议,包括扩大禁止将区旗及区徽用作某些用途的范围;而为加强保护区旗及区徽,香港特区政府建议明确现实和网络世界的侮辱区旗或区徽行为,都可构成罪行。
报道称,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提出的修订草案,将增设一系列规定:不得倒挂、倒插区旗;不得倒挂区徽,以及以任何有损区旗或区徽尊严的方式展示或使用区旗或区徽;不得随意丢弃区旗或区徽;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区旗或区徽,须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规定的方式收回或处置;活动主办方须在活动结束后,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规定的方式收回或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区旗或区徽等。
报道称,香港特区政府建议扩大禁止使用区旗、区徽在注册外观设计或商业广告中。此外,如非获得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事先批准,区旗、区徽、区旗图案或区徽图案不得展示或使用于丧事活动。
另外,草案修订明确禁止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区旗、区徽或其图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区旗或区徽,或意图侮辱区旗或区徽而故意发布侮辱区旗或区徽的情况。香港特区政府建议加强对区旗及区徽的保护,使有关罪行的条文明确地涵盖现实生活及网络世界中的侮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