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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宝、财付通进行处罚。
其中,针对蚂蚁集团的罚单显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8.31亿元,罚款22.31亿元,时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葛某荻等4人也收到央行罚单。
据悉,支付宝涉及7项违法行为:1.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3.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6.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7.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同时,腾讯旗下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6亿元,罚款24.27亿元。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反洗钱与风险控制部负责人吴某等四人也收到罚单。
财付通涉及11项违法行为:1.违反机构管理规定;2.违反商户管理规定;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4.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5.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9.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10.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11.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同日,证监会则对蚂蚁集团开出71.23亿元罚单,并要求其关停违规开展的“相互宝”业务,并依法补偿消费者利益。